五洋債違約處置有了新的進展。券商中國記者獲悉,近日,為“15五洋債”和“15五洋02”提供中介服務的德邦證券和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接到浙江證監(jiān)局的調查通知。
在此之前,今年7月,證監(jiān)會已對五洋債及20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隨后8月份,五洋債的評級機構大公評級因三年多攤上12只違約債券,同時被銀行間交易商協(xié)會和證監(jiān)會開出兩大罰單,并被暫停相關業(yè)務1年。
兩家中介機構接調查通知
券商中國記者獲悉,近日,為“15五洋債”和“15五洋02”提供中介服務的德邦證券和大信會計師事務所接到浙江證監(jiān)局的調查通知。
德邦證券獨家回應券商中國稱,將全面、積極配合相關機構的調查工作;同時,德邦證券將繼續(xù)在法律框架下,積極承擔五洋債處置工作中的應盡義務。目前該公司各項工作均保持正常有序運營。
五洋債投資者向券商中國記者反映,發(fā)行人法律意識淡漠,置投資者合法權益于不顧,9月3日五洋建設集團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陳志樟等已被“信用中國”列入嚴重失信人名單;此外,有投資者稱,目前五洋建設還有一只私募債“16五洋01”處于違約但未兌付的狀態(tài)。投資者迫切希望,在監(jiān)管部門引導和支持下,五洋債的問題能夠加快得到解決。
五洋債違約事件于2017年8月爆發(fā),因其作為2015年證監(jiān)會《公司債券發(fā)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簡稱《新規(guī)》)出臺、交易所公司債大跨步發(fā)展之后,第一起公開發(fā)行的非上市公司債違約案例而受關注。
今年7月,證監(jiān)會對發(fā)行人五洋建設開出了4140萬元的巨額罰單,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志樟被終身市場禁入,相關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并合計領了254萬元罰款。
但巨額罰單之后,五洋債的持有人卻不能結束漫漫討債之路?!?5五洋債”、“15五洋02”均為面向合格投資者發(fā)行的“小公募債”,投資者包括100余家券商資管、銀行、私募基金等機構投資人,以及700余名個人投資者。目前,這些個人投資者仍然在期待一個結果。
一位投資者告訴券商中國記者,“五洋建設現(xiàn)在已經是個空殼公司,他們沒有錢還。我們只能找五洋債的中介機構?!?/p>
“我們廣大債民當然是最希望此事能夠行政化解決,監(jiān)管已經對兩家中介機構立案調查,我們也在等一個結果。但同時,我們也訴諸法律,目前超過20位五洋債持有人已經提起訴訟,杭州中院已經受理此案?!痹撏顿Y者稱。
處置仍待推進
五洋債違約事件爆發(fā)于2017年8月,五洋建設當時因未能按期完成“15五洋債”的回售和第二年利息兌付,構成15五洋債實質違約,同時,觸發(fā)了第二期債券“15五洋02”的交叉違約。這兩期違約債券總額共計13.6億元。五洋建設是浙江一家未上市民營企業(yè),主營業(yè)務為工程建設。
今年1月,五洋債受托管理人德邦證券就在上交所披露了證監(jiān)會對五洋建設集團開出的《行政處罰書》,根據(jù)該《行政處罰書》,五洋建設涉嫌以虛假申報文件騙取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核準。處罰書指出,五洋建設在編制用于公開發(fā)行公司債券的2012年至2014年度財務報表時違反會計準則,通過虛減企業(yè)應收賬款和應付賬款,少計提壞賬準備、多計利潤。
此外,五洋債上市前公布的募資說明書顯示,募集的資金7.2億元用于償還短期債務,6.4億元用于補充營運資金。但五洋建設在收到募集資金后將其中的10.48億元劃往非關聯(lián)公司浙江國通物資有限公司,之后將上述款項中的3.31億元和4.01億元分別劃入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志樟控制的五洋控股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
工商資料顯示,浙江國通旗下有家全資子公司名為浙江智杰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其注冊地址與五洋公司總部注冊地址完全一致。也就是說,債券發(fā)行款項既未嚴格存入專項賬戶管理,也未直接用于核準用途。
今年7月,證監(jiān)會完成了對五洋建設涉嫌欺詐發(fā)行公司債券、信息披露違法一案的聽證和復核程序,對五洋建設及20名相關責任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及市場禁入決定。其中,五洋建設領了共計4140萬元罰款,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陳志樟被終身市場禁入,相關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并合計領了254萬元罰款。
8月份,五洋債的評級機構大公評級因三年多攤上12只違約債券,同時被銀行間交易商協(xié)會和證監(jiān)會開出兩大罰單,并被暫停相關業(yè)務1年。
“作為主承銷商及受托管理人,德邦證券是否有責任,還需要證監(jiān)會立案調查的最終結果?!币晃欢嗄晔芾韨V訟的律師告訴記者。
按照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三條規(guī)定,證券服務機構為證券的發(fā)行、上市、交易等證券業(yè)務活動制作、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財務顧問報告、資信評級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應當勤勉盡責,對所依據(jù)的文件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和驗證。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與發(fā)行人、上市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德邦證券認為自己沒有過錯,應該去證明?!鄙虾R晃蛔C券行業(yè)資深律師說。
此前,德邦證券作為受托管理人兩次收到監(jiān)管警示函。
浙江證監(jiān)局曾于2016年7月6日,因五洋建設債券募集資金實際使用情況與募集說明書不一致,對德邦證券出具警示函。
2017年11月14日,上海證監(jiān)局出具警示函。上海證監(jiān)局認為,作為“15五洋債”、“15五洋02” 兩期公司債券的主承銷商及受托管理人,公司在債券存續(xù)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地履行受托管理責任,未及時向市場發(fā)布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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