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6日晚間,全國股轉公司發(fā)布《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做市商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全國股轉公司發(fā)言人介紹,《辦法》是針對做市商做市情況進行的專項評價,相比前期主辦券商執(zhí)業(yè)質量評價更加注重對做市商做市行為的多角度評價。在堅守合規(guī)底線的基礎上,著重從做市規(guī)模、流動性提供和報價質量三個方面考察做市商的做市質量。做市商評價工作將于2019年一季度開始開展。
具體而言,《辦法》在評價指標的設置上,分為得分項指標和減分項指標。得分項共100分設7個考核指標,其中做市規(guī)模指標2個,分別為做市股票數量、做市股票市值,合計權重40%;流動性指標3個,分別為成交金額、個股成交量占比、訂單深度,合計權重40%;報價質量指標2個,分別為最優(yōu)報價時間、買賣價差,合計權重20%。減分項指標評價做市商未規(guī)范履行報價義務的情況,包括開盤未報價、未及時更新報價、非豁免情況下發(fā)布單向報價、雙向報價時間占比未達75%和豁免期結束后未恢復雙向報價五項指標。同時,為體現(xiàn)評價結果的合理包容性,擬僅對達到一定比例的不規(guī)范履行報價義務行為進行減分,且單個減分項指標減分不超過4分。
在評價結果的運用上,擬對評價排名靠前的做市商進行季度轉讓經手費減免和年度評優(yōu),對做市商形成正面引導。季度評價排名前20%的做市商,分檔進行轉讓經手費減免。年度綜合得分突出的做市商將被評為“年度最佳做市商”、“年度優(yōu)秀做市商”,年度單類指標得分表現(xiàn)突出的做市商將參與單項評優(yōu);為激勵成長性較好的做市商,綜合得分當年排名較上年度進步最大的做市商,將被評為 “年度最佳進步做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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