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監(jiān)管的逐步完善,A股停牌亂象有所緩解,但是從國際經驗來看,A股停復牌制度仍有改善空間。
從本質上看,“隨意?!薄叭我馔!薄伴L期?!比愅E片F(xiàn)象產生的根本原因是上市公司有利可圖。對于這類“投機取巧”的公司而言,目前A股監(jiān)管制度對其約束力相較成熟市場仍然有所欠缺,必須通過更加具體、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同時加大警示懲戒力度,讓上市公司不想也不敢“隨意停”“任意?!薄伴L期?!薄?/p>
首先,可以強化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成熟市場有著完善的信息披露機制和較為嚴格的監(jiān)管制度,公司申報停牌的理由不能太過模糊,必須符合嚴格的信披要求,否則會面臨嚴厲處罰。如果通過編造虛假信息達到停牌目的,進行后臺操作,面臨的后果更為嚴重。
美股同樣出現(xiàn)過上市公司借概念炒作、虛構重組計劃停牌,股價大漲后宣布重組失敗的案例,但這樣做的直接后果是招來SEC的嚴厲處置,并且做空機構在市場順勢跟進,令大股東損失慘重。
其次,可以完善公司評價機制和篩汰機制。在成熟市場,由于ESG即環(huán)境、社會、治理因素在投資中較受重視,隨意停牌會影響上市公司的ESG評分,導致機構持倉減少、公司的流動性大大降低,給大股東帶來的影響較為負面。很可能公司復牌后股價一瀉千里,更可怕的是交易量從此萎靡不振,成為無人問津的股票,這樣的損失是停牌無法彌補的。
同時,在成熟市場,由于場內場外交易活躍、金融工具豐富,即使公司停牌,也可以通過衍生品工具做多或者做空相關個股,因此公司往往傾向于減少停牌,增加交易時間。類似重組計劃發(fā)布這樣的重大信息,在A股市場可能停牌半年,但在美股市場一個交易日即復牌。
最后,可以對長期停牌公司執(zhí)行摘牌、退市等懲戒措施。根據(jù)香港聯(lián)交所8月1日修訂的《上市規(guī)則》,聯(lián)交所可對連續(xù)停牌達到18個月的主板企業(yè)進行摘牌。對于8月1日生效前已連續(xù)停牌12個月或以上的主板企業(yè),若未能在生效日期起計的12個月內復牌將面臨摘牌風險。
總體而言,要打破“停牌怪圈”,根本在于市場機制的成熟和監(jiān)管制度的完善。隨著A股市場國際化進程不斷推進,停牌亂象有望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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