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上午深交所對麗鵬股份(002374)股東湯于下發(fā)監(jiān)管函,因其存在減持違規(guī)行為。
監(jiān)管函顯示,2017年12月27日至2019年1月4日期間,湯于通過大宗交易累計減持麗鵬股份股份4645萬股,占麗鵬股份總股本的5.29%。湯于作為麗鵬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東,在擁有權益的股份占麗鵬股份總股本的比例減少達到5%時,未及時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義務,未停止買賣麗鵬股份的股票,違反了《證券法》第八十六條和《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
深交所要求湯于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fā)生,同時提醒湯于作為上市公司股東應當誠實守信,規(guī)范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1月8日麗鵬股份披露信息,減持前湯于合計持有公司1.08億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12.30%,減持后湯于持有公司6149.65萬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的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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