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內信托涉訴公告逾30份 半數公司“披星戴帽”
曾幾何時,上市公司作為“優(yōu)質客戶”,左手購入大筆信托理財,右手開展股權質押、員工持股信托等多類業(yè)務,被信托乃至各類金融機構所看重。而在宏觀經濟下行、部分上市公司資金鏈緊張,借款違約現象開始出現。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東方財富Choice統(tǒng)計發(fā)現,今年以來,上市公司共發(fā)布涉訴公告千余份,其中涉及信托公司的公告在50份左右。梳理相關公告可以發(fā)現,主要是信托公司作為債權人或通道方,對上市公司貸款逾期提起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披露口徑問題,信托公司與上市公司之間的訴訟數量可能遠超此數。
此外,根據訴訟不同階段,涉訴公告可分為新增訴訟、訴訟進展、執(zhí)行裁定、強制執(zhí)行、司法拍賣等多個階段。其中,作為被告的上市公司多達14家,且多已“披星戴帽”,如*ST信通、*ST德奧等。涉訴金額(不含房產、股權等非現金資產)合計接近百億元,其中涉訴金額最高的是*ST富控與華融信托之間的信托貸款,借款金額達到11.1億元。華融信托已向上海二中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而從信托公司的角度來看,根據上市公司披露的涉訴信息口徑統(tǒng)計,涉及的信托公司多達21家,在68家信托公司中占比接近1/3。不過,具體來看,信托公司多作為通道方,根據實際債權人的指令向上市公司提起訴訟,自身遭遇實際損失的風險并不高。
“‘追討’信托貸款,對于信托公司法務部門來說是家常便飯,并不稀奇”。北京某信托公司法務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稱,即使前期風控措施良好、抵押物充足,在債務人未能順利償還貸款的情況下,除了進行協商溝通外,仍需要及時進入司法程序,以搶占先機。
而對于為何上市公司違約頻發(fā),該法務人士表示,在“去杠桿”的大環(huán)境下,此前大肆舉債、資金周轉期長、現金流高度緊張的上市公司“左手進、右手出”的模式難以為繼。且在A股市場股價低迷的情況下,股權質押等融資渠道也接近冰點。在此情況下,信托公司與上市公司展開交易時,應注意甄別,將工作做到“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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