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判了!21億老鼠倉案!中國結算前員工專盯私募和券商資管,罰沒700萬兩兄弟判刑入獄
又見老鼠倉案!不過,這次的主角不再是基金公司相關人員,而是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員工——本是公職人員,卻因為“老鼠倉”而陷入囹圄成為階下囚。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一宗老鼠倉案做了終身判決,原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員工涂健因將信托產(chǎn)品、金融機構資管產(chǎn)品的股票及變動情況等未公開信息,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弟弟涂欣,并指示其利用多人證券賬戶買賣股票,涉案逾21億元,獲利347萬。最終被法院判決有期徒刑3年,并處以200萬元罰款,不僅如此,家屬也因此獲罪,弟弟涂欣獲刑2年,罰金150萬元,上述兩人違法所得上繳國庫。
21張光盤證據(jù):跟私募大牛,兄弟兩配合“炒股”
已經(jīng)53歲的涂健,怎么也沒想到會因為七年前的事而讓自己和家人惹上牢獄之禍。
1993年3月就進入中國結算原深圳證券登記公司工作的涂健,2007年5月,輪崗至賬戶管理及客戶服務部的代理機構(實時開戶)稽核崗工作,2011年7月,調整至證券賬戶管理崗,是賬戶管理組的主辦,主要負責賬戶業(yè)務方面的設計、解決疑難賬戶、賬戶業(yè)務的分析研究,在賬戶查詢權限方面,他只有普通賬戶查詢權限。
2014年4月16日,因個人原因離職,與公司正式解除勞動合同。涂健在業(yè)務部門的代理機構(實時開戶)稽核崗和證券賬戶管理崗工作期間,因業(yè)務需要,都擁有賬戶資料及變更(敏感賬戶除外)、賬戶擁股及變更的查詢權限。而中國結算本身就是由證券交易所設立,主要是為證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記、存管與結算服務,其與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等機構共同構成《證券法》專章規(guī)定的重要市場機構,中國結算依法履行其職責,掌握投資者證券持有信息。
正是有這一職務便利,讓涂健迷失了“本心”,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管理崗位工作期間,涂健通過查詢知悉相關私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賬戶的交易情況等非公開信息,了解到一些關鍵證券賬戶所持有的股票代號(名稱)、變更日期(交易日期)、變更股數(shù)(增減股數(shù))、結余股數(shù)(持股數(shù)量)等。
僅涉案證券賬戶這部分證據(jù)就有21張光盤。
證監(jiān)會移送的證據(jù)表明,自2011年6月3日以來,涂健開始有查詢私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賬戶的記錄,共計查詢上述兩類賬戶400多個,其中查詢15次以上的賬戶70個;自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白某英”等9個賬戶與59個私募基金及券商資管計劃存在吻合情況,且主要集中在2013年及2014年1月至3月;其中查詢“某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227次,“中國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信托有限公司-某灃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185次,“中國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信托有限公司-某道3期”116次,“山東省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某道1期集合資金信托”108次,“山東省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某道2期集合資金信托”99次……其中“某灃”、“某道”分別為華夏基金離職基金經(jīng)理管理的私募基金。
熟悉資本市場的“老股民”都知道,上述被涂健多次查詢點擊的產(chǎn)品,都是知名私募基金經(jīng)理管理的賬戶,譬如某潤深國投信托有限公司-展博1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的賬戶管理人是展博投資的陳鋒;中國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信托有限公司-昀灃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是由千合資本王亞偉掌管;中國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信托有限公司-鴻道3期、山東國際信托的兩個產(chǎn)品賬戶掌管人都是鴻道投資的孫建冬。
不僅查詢還著手炒股。
2011年6月至2014年3月,以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其弟弟被告人涂欣,涂欣按照涂健的指令以實際由涂健控制的“白某英”、“張某妹”、“盧某佳”、“曹某平”、“姚某順”“涂欣”等證券賬戶進行操作,趨同買入金額人民幣19.72億元,盈利157.79萬元。同時,涂欣也利用其控制的“宋某欣”、“駱某華”、“吳某剛”證券賬戶跟隨交易。上述九個賬戶與相關私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趨同交易股票237只,累計趨同買入金額人民幣21.37億元,趨同交易盈利347.54萬元。
關系不怎么好的兄弟兩用盡親戚賬戶
涂健與涂欣平時關系不怎么好,但為了“掙錢”,兩人摒棄前嫌,互相勾結。在涂欣的描述中,涂健“這個人比較冷,和他從小就不和?!?/p>
“中國結算有規(guī)定公司員工及直系親屬不能買賣股票,我自己操作不方便,所以我就將相關信息告訴涂欣,讓涂欣替我操作,幫我掙點錢?!蓖拷』貞洠拔矣浀玫淖C券賬戶有我舅舅姚某順,我舅媽張某妹,我岳母白某英、我岳父盧某佳、我弟弟的朋友的母親叫曹某平的證券賬戶。我是利用查詢非敏感證券賬戶的權限去看了投資者股票持倉信息后,在其中選取了一些自己認為比較好的股票,然后將股票代碼通過手機短信方式告訴涂欣讓他買入或賣出?!?/p>
涂欣甚至都不清楚涂健在中國結算的具體業(yè)務覆蓋,只是照搬涂健指令買賣。為了規(guī)避監(jiān)管不被發(fā)現(xiàn),涂健讓涂欣在小報刊亭、小賣部等地方購買了手機卡,前后用了四五張不記名的手機卡向涂欣發(fā)信息告知買賣股票及其點位。
操作手段主要是,涂健將需要買的股票代碼在頭一天晚上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發(fā)送給涂欣,一般告訴涂欣買多少數(shù)量,股票一般都是2、3只股票,兩三天后,涂健仍會通過手機信息告知涂欣將之前買入的股票賣掉,如果股票走勢比較好的話。也可能儲蓄放一段時間再賣,股票賬戶的控制人大部分是涂健,涂欣有時候看著行情不錯也會利用自己手中的證券賬戶跟著買。
涂欣上訴請求緩刑,法院駁回訴求
在一審法院做出“涂健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涂欣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違法所得人民幣347.54萬元依法沒收,上繳國庫”的刑事判決后,涂欣不服進行了上訴。
主要申辯理由是,涂欣多次表示認罪認罰,有減輕從輕情節(jié),擺闊涂欣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認罰,是從犯、幫助犯,又是初犯、偶犯,其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大;涂欣認罪悔罪態(tài)度好,表示愿意主動繳納罰金,涂欣與涂健系兄弟關系,因為本案目前均被羈押,家有年老多病的父母急需照料,請求法院對涂欣從輕判處并適用緩刑。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涂欣犯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的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判處刑罰,一審法院已認定涂欣為從犯,并根據(jù)其犯罪事實、性質、社會危害程度、悔罪表現(xiàn)等,依法對其在法定刑以下進行減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五十萬元,該判罰并無不當。涂欣上訴及其辯護人所提關于“涂欣有自首情節(jié)、原判量刑過重,要求改判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等辯護、辯解意見,不予采納。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還指出,涂健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管理崗位工作期間,利用其具有的證券賬戶查詢權限所知悉的信托產(chǎn)品、金融機構資管產(chǎn)品股票擁有及變動情況等未公開信息,指令涂欣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jié)特別嚴重,涂健、涂欣的行為均已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在共同犯罪中,涂健是主犯,依法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涂欣是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涂健具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認罰,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涂欣主動投案,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認定自首,但仍可酌情從輕處罰。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唯對涂健、涂欣犯罪情節(jié)的認定不當,予以糾正。上訴人涂欣及其辯護人所提辯解、辯護意見,不予采納。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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