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死刑史:1200—1700》
[德]彼得·舒斯特
中信出版集團/楚塵文化
死刑作為一種極端刑罰,因其執(zhí)行的不可逆轉(zhuǎn),備受爭議。死刑及其所涉的社會歷史文化因素,已然被辟為一門引人關注的學科。
本書跨覽13 世紀至17 世紀末歐洲中世紀歷史,廣泛采用當時的市政記錄、劊子手日記、旁觀者的回憶錄等珍貴史料,帶讀者回到還屬于公共活動的死刑行刑現(xiàn)場,了解所謂“劊子手的黃金時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軀體”等等各種凝結了豐富而厚重歷史文化因素的死刑史現(xiàn)象。而近500年歐洲死刑的執(zhí)行方式和行刑儀式,如砍頭、輪軋、絞首、火燒、車裂等,亦是不勝枚舉,令人咋舌。
通過翔實史料和生動描述呈現(xiàn)死刑的沉重之余,本書從深層次揭示了各個時代里,社會如何評判、看待人的存在和價值。
編輯推薦:
1。精選歐洲1200—1700年年間的市政記錄、劊子手日記、旁觀者回憶錄等珍貴史料,帶讀者回到第一死刑行刑現(xiàn)場,領略“劊子手的黃金時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軀體”等死刑史現(xiàn)象。
2。集中展現(xiàn)超乎我們想象的歐洲死刑判死罪名:偷盜、搶劫、通奸、亂倫、褻瀆神靈、獸奸、嫖娼、未婚生子、女巫身份、同性戀、妓女身份、助巫、叛教、質(zhì)疑教會、褻瀆上帝、破壞城邦和平……
3。歷數(shù)豐富殘酷、令人咂舌的酷刑:火刑、鉗燙、絞刑、浸河、活埋、輪刑、錘砸、焚尸刑、車裂、四馬分尸、六馬分尸、八馬分尸、分解四肢、劍刑、鞭尸、毀尸……
4。處死猶太人時必須有兩只狗、死刑犯必須向上帝懺悔等公共表演秀式的行刑儀式和規(guī)范,使得歐洲社會道德、倫理價值、法治設定要素等在死刑刑罰中找到根源。
5。審視個人在宗教力量和國家機器下的極端命運,深層次揭示13世紀至17世紀末,歐洲社會如何評判、看待人的存在和價值。
作者簡介:
彼得·舒斯特(Peter?。樱悖瑁酰螅簦澹颍?/p>
1957 年生,德國畢勒菲爾德大學教授、巴黎社會科學高等學院(école?。洌澹蟆。龋幔酰簦澹蟥Γ簦酰洌澹螅澹睢。樱悖椋澹睿悖澹蟆。樱铮悖椋幔欤澹螅┛妥淌?,專攻中世紀與早期近代史。
序:
一部死刑史,不一定要敘述殺人史,而應將重點放到國家殺戮這一層面,因為幾乎歐洲歷史的所有時期,大部分殺戮都是在國家的指令下進行的。人們死于戰(zhàn)爭或經(jīng)過審判,或未經(jīng)過審判而死。歷史上國家殺戮的規(guī)模之大,有兩個例子可以說明:16 世紀,科隆被劊子手處死的人數(shù)與被人殺害的人數(shù)大約一致;施瓦本帝國自由城市康斯坦茨(konstanz)的情況則更明顯。1430—1460 年,那里記錄在冊的殺人案一共只有10 起,但死刑案卻有100 起之多。據(jù)此,我們可以得出,在前現(xiàn)代社會,執(zhí)行死刑是使用暴力的一個舉足輕重的因素。故而,本書的重點將聚集在死于國家殺戮,尤其是那些不得不忍受死刑的人身上,這也是本書副標題“圣徒、罪犯、受害者”的由來。歐洲歷史上的死刑犯,只有少數(shù)是真正威脅到公民身體健康、生活穩(wěn)定的“犯罪者”,大部分都是些無傷大雅的輕犯,最后卻淪為殘酷司法的受害者。他們當中,有年輕的盜竊犯,后來也有所謂的“女巫”,以及有不同性取向的男女。這些人如果聽從負責心靈勸說的神父/牧師的話,對被判死刑的命運逆來順受,并感謝上帝給予的這一“公正”判決,那他們便能上升為神圣者。圍觀處決的觀眾,會為這些可憐的罪人即將脫離塵世、走向主的懷抱而心軟落淚。
死刑是國家統(tǒng)治人民最明顯,也是最強烈的一種表達方式。過去如此,現(xiàn)在也一樣。雖然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以來,死刑被越來越謹慎地施行,世界上已有100 多個國家廢除了死刑,但還是有人死于劊子手之手。我們生活在一個全球化的世界,故而將繼續(xù)面臨死刑的問題。
世界上任一個角落發(fā)生轟動事件,馬上便會引起全世界的關注。一方面,人們對一些國家繼續(xù)執(zhí)行死刑保持沉默,這很讓人困惑;另一方面,從美國的監(jiān)獄經(jīng)常傳來死刑犯判決數(shù)年、數(shù)十年后被證明純屬無辜的報道。此外,執(zhí)行死刑時,也一再出現(xiàn)這樣那樣的問題。2014 年美國俄克拉荷馬州一名叫克萊頓·洛基特(Clayton?。蹋铮悖耄澹簦簦┑乃狼粼馐艿耐纯嘈行蹋闶且粋€很好的例子。因行刑人員毒針注射不當,使得他痛苦掙扎了近三刻鐘后才死于心臟病發(fā)作。該事件導致死刑的批評者再次要求美國廢除死刑,而死刑的支持者則試圖用其他方式來解決這一問題—2015 年,美國猶他州再次引進了槍決這一行刑方式。
2006 年末,國際媒體紛紛登載伊拉克倒臺的統(tǒng)治者薩達姆·侯賽因(Saddam?。龋酰螅螅澹椋睿┍惶帥Q的照片,引發(fā)了全球軒然大波和激烈爭論。媒體可以這樣做嗎?難以累計的讀者來信,使得有些報紙不得不對此進行思考。德國資深媒體人克勞狄斯·賽德爾(Claudius?。樱澹椋洌欤┮冒栘悺ぜ涌姡ǎ粒欤猓澹颍簟。茫幔恚酰螅┑脑拋矸瘩g那些反對公開照片的批評者:“反對死刑最好的方法便是成為行刑的目擊證人。” 事實確實如此。比如恐怖組織“伊斯蘭國”發(fā)表處決囚犯的錄像,將殘忍的行刑公之于眾的做法,便受到了世界各地人民的唾棄。
綜上所述,死刑是個一直持續(xù)存在的話題。這也許為撰寫一部死刑的歷史提供了足夠的理由,因為這一歷史也把反對死刑的理由囊括在內(nèi)了。在歐洲,死刑有著悠久而血腥的歷史。直到19 世紀,死刑行刑均為公開活動。從這一層面來說,死刑一直都不只是一個司法問題,它也是統(tǒng)治的象征,是清洗、報復、恐嚇,是血淋淋的轟動事件,也是對被懲罰的罪犯和罪人的“一種宗教或類宗教的懲罰,是其通往拯救之路的前路”。
本書與前人對死刑的研究作品不同,將把宗教和教會作為重點研究對象。教會對死刑犯的影響,不只局限于擔心這些人的心靈能否得到拯救,它也延伸到了死刑條例的頒布、行刑儀制的制定及其合法化等。在過去的25 年中,發(fā)生了無數(shù)恐怖事件,再次證明了“宗教和暴力是同胞兄妹”這一觀點的正確性。從蘇聯(lián)解體、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疲酰耄酰幔恚幔┬妗皻v史的終結”以來,我們可以看到,戰(zhàn)爭、刺殺、恐怖襲擊及種族驅(qū)逐是如何打著宗教的旗號來進行的。這讓我們意識到,我們應該再次關注宗教和教會在歷史上是如何對世俗之事施加影響的。在筆者看來,這一研究也很必要。本書的一大論點便是:死刑儀制如果沒有宗教的介入與滲透,歐洲死刑的歷史也許走的會是另一條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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